各位同事:

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现就2023年度综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. 申报汇缴对象:全体纳税人。
  2. 办理方式:您可以通过支付宝/微信扫附件中二维码进入税务大厅小程序办理。
  3. 申请成功后,将返还近三年内所缴纳个税金额的百分之三十。
  4. 逾期未办理将影响征信系统,请您收到通知后尽快办理。
  5. 办理汇算清缴时间:2024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期间无需预约,可直接办理。

敬请注意:邮件发送时间为官方正式通知.

祝您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!

此致